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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把年少時追求男孩風所剪的男生頭以及那些不了解自己而莫名被剪的短髮算進去的話,
這是老娘成熟有智慧後的第二次短髮惹。
(10/29 忙慘惹的理髮好日,尋尋覓覓北部磁場有通設計師剪下那第一刀)
雖說是已成熟有智慧,但這兩次剪短髮的理由皆是"長卷髮留膩惹,給我砍掉重練!"
五年前比較嫩,還會捨不得。
一年卷髮後再補燙一次(連兩年卷髮),直到摸在手裡的髮絲粗糙不堪才痛定思痛;
這一次才沒有在傻,享受完我的Q毛一年後,再見咕掰。
(不過話說一年真的很短,彷彿昨日)
(這一地的髮可是要再過三年才有)
不過,我這次是真的很喜番我的短毛。
剪之前當然還是要給設計師看範本且做充分的溝通,他也十分盡力達到我要的期望。
譬如說老娘毛兒長得快雖快,但剪那麼短髮尾免不了會有殘存的卷毛。
"通通剪掉!"
所以現在留住的都是新生嫩毛,摸起來好柔軟舒服啊~~~
(不過頭兩側的卷度比較高,怎摸剪還是毛毛的所以有洗直,酌收N.T100圓~)
(裝滿惹我驕傲!)
而又回到四年前第一顆短毛那時一樣,洗頭時那一點點頭髮感覺真的很像在洗嬰兒的頭髮。
只不過這次吹乾的功夫並沒有輕鬆多少,因為自然卷啊自然卷,我必須要把叛逆的髮尾吹直才算大功告成,所以手臂訓練運動持續中...
P.S 好便宜。
剪髮 N.T400
洗直 N.T100
洗髮 N.T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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