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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其實我真的不愛走路耶。


有目的性的那種,必須走很遠為了做某件事,而且不是在遊玩,累。


今天PM8:20下班,有計劃地走到KC去繳交『月報表』以及拿我的防塵套,也不過才多遠的路,大概四百多公尺吧(頂多六百,來回。)我真的是累翻了,汗也流了,可能跟穿毛靴有關。


唉呦,重點應該是因為,防塵套沒拿到,該拿到的都沒拿到,結果田園培根雙肉堡也沒吃,計畫整個打亂了,沮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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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arbib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